第三百一十章 退而求其次-《臣本布衣,穿越就领俩媳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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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倒叫有不同意见的林羽,不好拒绝了。

    但做生意不能仅凭一时意气,更不能先当慈善家,再当生意人。

    他劝道:“两位,你们先别热血上头,想着利用造价便宜,印刷几百万套,想着大常人人一本千字文。”

    “林兄,世间知我者,唯你也!”

    “姐夫,我不印几百万套,我打算先印一百万套。”

    好家伙。

    有差别吗?

    不还是要砸在手里当厕纸?

    林羽实在没能忍住,翻了两人一个大白眼。

    “利用草纸印刷的优势在于成本低,劣势在于字体质量低但实际上草纸还扛用,一本千字文,全村读书人都要借着用,你以为你们卖十几文一本,还没填饱肚子的百姓,就会舍得花费几天的伙食费去买书读吗?”

    何不食肉糜啊!

    宋徽之不知道一本千字文,全村人都要借用的事。

    但陈光儿却是亲身经历过的。

    他的书,不仅姐姐会读、大哥会读,同村的那些孩子也会借去读,时间不够用,就先抄在一些捡来的纸片上甚至是木片上,最后拼成一本“书”。

    “姐夫,照你这么说,就算是拥有了印刷书籍,读不起书的人还是读不起书?”

    “现在读不起的,不代表以后读不起,我只是奉劝你们,不要一上来迈大步走,书籍的主要受众还是手头有闲钱的人们。”

    可恶啊。

    使用宣纸的造价确实高,但能够卖出高价,到时候再顺带着印刷草纸的书籍,哪怕不赚钱,只赚名声,等到大常越来越富,潜在的草纸书籍买家,迟早会晋升为宣纸书籍买家。

    好事要做,钱也要赚。

    林羽一咬牙,作出了一个决定。

    “既然没条件,那就自己造!”

    “林兄你又要造什么?”

    宋徽之好奇地打听着。

    难道还有比印刷书籍更便宜的书籍吗?

    “造谣造作不行吗?你们的草纸先印着,只印十万套,先把有印刷书籍这件事传扬出去,再印几万套其他花样的纸张标高价,宣纸就别碰了,免得和崔家发生纠葛。”

    宣纸的最终归属权是崔氏。

    尽管崔氏的纸卖了,按理没有话语权。

    可卖了自用和卖了拿来印刷制成书籍保存下来,还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既然双方都要脸,谁也别给谁长脸,林羽可不想白让崔氏得到好名声,参与到印刷书籍的分功中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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